高院法官提醒陪審員 勿在社交平台分享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1/10 12:25
最後更新: 2017/01/10 12:39
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接受利益,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,法庭今晨補選一位陪審員後,8女1男組成的9人陪審團正式完成宣誓;法官提醒陪審團,不應就本案上網搜尋資料,亦不應在社交媒體等平台討論本案的證據、或分享自己作為陪審團的經驗,陪審團亦不應在陪審團房間以外的地方討論本案,亦應避免在聽取所有證供前作出任何結論。
法官陳慶偉向陪審查進行簡介時強調,陪審團的職責是只聽取庭上證供,陪審團應忽略他們早前可能從傳媒、網上或其他渠道,得到有關案件的資訊,因該等資料有可能不準確或有偏見,影響真相,因此陪審員有責任只根據在庭上所聽到的資料和證據作判斷。
法官又提醒,只有陪審團才有權利聽取及閱讀所有證據,若有部份證供是不應呈堂,法官將會處理。
法庭書記隨後向陪審團讀出曾蔭權所面對的3項控罪,指他時任特首,在行政會議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時,沒有向行會申報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,就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租賃商議,及單位裝修涉及的利益;又指曾蔭權已否認全部控罪,陪審團將需裁斷他是否有罪。
控罪又指曾蔭權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,但隱瞞東海花園單位由何周禮負責室內設計工作。